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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局三措施强化价格争议调解工作
2017-12-16 16:28:11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林峰峰

  一是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舆论宣传,促进群众对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职能和程序的了解,引导群众在发生价格争议时优先考虑价格争议调处,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二是规范程序,细化流程。依据《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等,细化价格争议调处流程,规范登记受理、调解规则、案卷归档等工作,建立健全重大价格争议分析讨论、全程排查、调解回访、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推动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科学规范开展。三是强化监管,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事前核查、事中督办、事后备案”的监管机制,强化对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监督。事前审查申请人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保受理事项的客观和公正、公平;事中监督价格争议调解进程,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事后准确登记价格争议调解事项,为统计和事后查阅提供便利。下一步,将陆续在各镇、街道办设立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站。同时,搞好部门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形成合力,促进调处工作的转化落实,扩大调解范围。(城厢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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