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日前,新罗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场体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新罗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式实施。《通知》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总体要求、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等要求。提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新罗区局牵头,区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区政府法制办等的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要求等内容,切实指导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同时对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作了具体部署。《通知》强调,今后全区各级各部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同时,明确通过严格规范增量、有序清理存量、定期评估完善等举措,积极稳妥开展公平竞争查,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罗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