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阳光价费
政和县局深入石圳3A级景区进行价格诚信宣传
2017-12-28 16:14:53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林峰峰

12月11日,政和县局物价检查组对国家3A级景区石圳的零售业和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进行价格诚信宣传。一是完善明码标价。督促景区内的饭店、旅馆、娱乐场所等非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明码标价。二是杜绝价格欺诈。要求不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标识,不虚构降价,抵制各类欺诈行为。三是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计量准确、质量合格的商品和服务。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举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政和县局)

相关新闻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华林路84号 福建日报大厦 电 话: 0591-86605221 0591-86623905 传 真: 0591-86600330 E-mail: czicpa@czicp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