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APP-新福建1月23日讯(记者 潘园园)日前,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出通知,公布我省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我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的正文印张、插页、封面价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调整我省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的通知》的规定和价格标准执行,教材发行折扣率按彩色版28%、单色和双色版30%执行,教辅材料发行费率按35%执行。
其中,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一律未包含光盘价格。销售光盘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每张光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5元,并应在教材封底零售价格后进行标示。
省物价局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增值税率由13%调整为11%。我省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在核定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时作出相应下调,将降价的金额全部让利给学生。
省物价局要求各有关出版单位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标明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每学期开学前,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教材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零售价格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查询具体价格可登录福建省物价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