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
《关于取消对成长中企业用户直供电90%限制的建议》(第174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等有关规定,适时取消我省直接交易用户的电量限制,进一步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化建设。
领导署名:林作明
联 系 人:林炜锋
联系电话:0591-87840677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