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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华电厦门集美分布式能源站一期工程上网电价的通知闽价商〔2018〕57号
2018-03-19 17:41:47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媛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经研究,制定华电厦门集美分布式能源站一期工程含税上网电价为0.6512元/千瓦时(17%增值税),自项目正式商运之日起执行。

    本项目上网电价0.6512元/千瓦时也作为我省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的临时标杆上网电价,在我省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正式标杆上网电价制定前,新投产的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都按此价格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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