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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改革网:5月1日起福建省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
2018-03-29 17:35:27 武艳杰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媛

改革网福州讯(武艳杰)福建省物价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从5月1日起,福建省将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据了解,此次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在保证基本服务成本得以补偿的基础上,大幅度降低了收费标准。与原收费标准相比,现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平均降低53%,并明确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收费标准的70%收取,以各地报送的2016年度收费数据估算,预计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7000万元。

《通告》明确,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由依法设立并按有关规定开展建设工程交易经营服务的机构,在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等相关服务时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以每宗建设项目中标价为基数分级计费,没有中标价的按投资额计费;投资额有预算的按预算计费,没有预算的按概算或估算计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现行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可视实际情况适当下浮,但不得上浮。在此基础上,将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由原来的2500-68000元/宗,调整降低为现行的2000-25000元/宗,其中最高收费限额由68000元/宗降低为25000元/宗;计费方式由按建安造价或中标价分19个档级定额计费,调整为按中标价分11个档级定额计费,并明确各类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材料设备、EPC总承包和PPP等项目招标投标项目服务收费,分别向招标单位收取40%、中标单位收取60%。

同时明确,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文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计费方法、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相关内容,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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