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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20181300号提案的答复闽价函〔2018〕129号
2018-04-04 14:54:52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媛

省民建:  

    《关于降低企业制度化成本问题的建议》(2018130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基本情况  

    中介服务收费是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一个组成部分。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是价格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2017年,我局在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牵头组织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和省民政厅等部门,开展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共取消11项收费项目,降低13项收费标准,年可减轻企业负担7.4亿元。二是结合《福建省定价目录》修订,完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公示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放开了16项市场竞争充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前,全省实行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仅为3项,实现了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的改革目标。

    二、进一步加强清费减负的主要措施  

    今年,我局将继续巩固清费减负成果,着力在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上下工夫。一是继续开展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持续落实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年底前重新公示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二是重新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规范和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作明

    联 系 人:吴晓苏  

    联系电话:0591-87808786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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