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作明在会议上作推行节电环保价格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林作明局长介绍,近年来我省价格部门注重运用绿色价格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重点从六方面大力推行节电环保价格政策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高环保电价考核标准,推进燃煤电厂环保技术改造。脱硫限值执行的标准比国家标准提高了一倍,所有机组不分新老脱硝限值统一执行每立方米100 毫克的标准,新建机组除尘限值统一执行每立方米20毫克的标准。目前全省主力燃煤机组已全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2015 -2017年,对不达标燃煤机组的环保电价扣罚款分别为952、615和282万元,扣罚金额逐年减少,企业落实环保电价政策越来越到位。
二、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助力打赢治污攻坚战。扩大实施范围,除国家规定的行业外,增加了建筑饰面石材、玻璃和落后产能等3类企业;提高淘汰标准,将国家淘汰类水泥行业窑径的淘汰标准由2.2米提高到3.0米;提高征收标准,对建筑饰面石材企业在国家标准基础上提高了50%,对未在期限内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则逐年提高加价标准。目前已对3218家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累计征收差别电价资金25.8亿元。这些“下猛药”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列入执行名单的高耗能、高排放和落后产能企业绝大部分已停产或转产,较好解决了“牛奶河”等污染现象。
三、实施电能替代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我省在国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按大工业电价打5折执行,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优惠0.40元。截至2018年6月,我省充电桩总报装容量为2003万千伏安,用电量达2.04亿千瓦时,分别比2015年增长了21倍和10倍。同时,完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将政策优惠传递到市场终端,实现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引导电动汽车消费有机结合的政策目标。
四、落实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改善电能生产结构。全面执行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截至2017年底,共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补贴43亿元。严格按照规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可再生能源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装机388万千瓦、上网电量88亿千瓦时,分别比2015年增长了81%、51%;电量占比逐年提高,2017年达4.6%,比2015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
五、创新价格机制,推动水电转型升级。在全国率先出台水电站生态电价管理办法,根据生态流量落实情况,对水电站采取生态电价奖惩措施。对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监控数据完整率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达标率等于或高于80%的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1到3分钱;对完整率或达标率低于60%的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扣减1到3分钱。这项政策的实施,有效调动了水电企业实行生态改造升级的积极性,推进了断流河段生态功能的恢复。
六、加强督促引导,狠抓政策落实。目前,省物价局正在对去年出台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的意见》开展阶段性评估,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对各项节电环保价格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督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同时,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制作专题宣传片《担当——物价人的光荣与梦想》,既展示了价格部门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主动融入、敢于担当、勇立潮头的精神风貌,也使节电环保等绿色价格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下一步,福建省物价局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按照胡祖才副主任的重要讲话要求,确保各项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落到实处,为建设美丽、清新福建展示物价人的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