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宁德市局从3月起组织开展全市药品零售行业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时间安排从3月下旬至7月,各县(市、区)物价局负责本辖区的检查工作,宁德市局负责东侨经济开发区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和国家医疗机构附近的零售药店明码标价行为。截至6月30日,全市完成第一轮检查工作,共检查零售药店200家,其中60家因明码标价不规范被责令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标价签不齐全,如处方柜药品价格未对外公示;二是标价签内容填写不全,如缺少“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三是使用外地标价签或未经监制的标价签擅自印制“××物价局监制”字样;四是降价促销的药品未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耐心向被查单位进行价格政策宣传,全市发放明码标价相关政策文件约500份,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零售企业要求限期整改。目前东侨区已完成复查工作,零售药店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他各县(市、区)也将相继完成该项工作。下一阶段,宁德市局将酌情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宁德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