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国家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政策的过程中,福建省对燃煤机组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考核标准;为了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福建省在国家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对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免收基本电费、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电价减半执行;为促进落实水电站生态流量,2017年底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水电站生态电价管理办法。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从生态省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再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不断提升和跨越的过程。早在2000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生态省”建设战略构想,作出了具有跨世纪意义的战略抉择。福建省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注重运用绿色价格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
提高环保电价考核标准,推进燃煤电厂环保技术改造
为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促进燃煤发电企业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在落实国家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政策的过程中,福建省物价局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对燃煤机组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考核标准:脱硫限值执行的标准比国家标准提高了一倍,所有机组不分新老脱硝限值统一执行每立方米100毫克的标准,新建机组除尘限值不分重点地区和一般地区统一执行每立方米20毫克的标准。目前福建省主力燃煤机组已全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严格执行比国家更高的考核标准要求。2015~2017年,对不达标燃煤机组的环保电价扣罚款分别为952万、615万和282万元,扣罚金额逐年减少,约束作用有效发挥,企业落实环保电价政策逐步到位。
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助力打赢治污攻坚战
一是扩大实施范围。除了国家规定的行业外,福建省还增加了建筑饰面石材、钢铁/玻璃和落后产能等3类企业。
二是提高淘汰标准。比如国家淘汰类水泥行业窑径的标准为2.2米,福建省主动将淘汰标准提高到窑径3.0米。
三是提高征收标准。针对建筑饰面石材企业点多面散、乱排乱放现象严重的情况,对产业集中区外企业征收差别电价,征收标准在国家规定淘汰类企业征收标准基础上提高50%;对未在期限内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逐年提高加价标准。
四是分类施策。根据既定的政策目标,实行“差异化”差别电价政策。比如水泥差别电价,分解水泥淘汰产能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通过用电加价加快了水泥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建筑石材差别电价,针对石材企业“点多面散”的特点,大幅提高加价标准,迫使企业关停或安装完备的环保处理设施,减少对流域的污染;落后产能差别电价,采取加价标准逐年递增的方式,迫使落后产能企业及早关停。
五是实行动态管理。对执行范围的企业,应入尽入,不断补充添加执行名单;对采取行业转型或改造升级,达到退出标准的企业,经过严格的审核,不再执行差别电价。
六是加强部门协同。价格、经信、环保、电网企业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出台了配套办法,各司其职,保证了政策落实到位。
目前,福建已对3218家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累计征收差别电价资金25.8亿元。这些“下猛药”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列入执行名单的高耗能、高排放和落后产能企业绝大部分已停产或转产,较好解决了“牛奶河”等污染问题。
实施电能替代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
为了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福建省在国家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对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免收基本电费、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电价减半执行,降价平均每千瓦时0.40元。截至2018年6月,福建省充电桩总报装容量为2003万千伏安,用电量达2.04亿千瓦时,分别比2015年增长了21倍和10倍。同时,完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将政策优惠传递到市场终端,实现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引导电动汽车消费有机结合的政策目标。
落实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改善电能生产结构
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全面执行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截至2017年底,共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补贴43亿元。严格按照规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可再生能源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装机388万千瓦、上网电量88亿千瓦时,分别比2015年增长了81%、51%;电量占比逐年提高,2017年达4.6%,比2015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
创新价格机制,推动水电转型升级
为发挥价格杠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落实水电站生态流量,切实改善河流水环境,2017年底,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水电站生态电价管理办法,根据生态流量落实情况,对水电站实行生态电价奖惩管理:
一是对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监控数据完整率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达标率高于或等于90%的水电站,改造类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2分钱,限制类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3分钱;二是对完整率和达标率高于或等于80%且低于90%的水电站,改造类加价1分钱,限制类加价1.5分钱;三是对完整率和达标率高于或等于60%且低于80%的水电站,不予奖惩;四是对完整率或达标率高于或等于50%且低于60%的水电站,改造类扣减1分钱,限制类扣减1.5分钱;五是对完整率或达标率低于50%的水电站,改造类扣减2分钱,限制类扣减3分钱。
这项政策的实施,有效调动了水电企业实行生态改造升级的积极性,推进了断流河段生态功能的恢复,对推进小水电绿色发展具有很强的引导作用。
加强督促引导,狠抓政策落实
一是严厉打击环保电价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如福建省物价局在查实某燃煤电厂擅自改装环境监测系统软件、恶意篡改二氧化硫排放数据、骗取脱硫电价款的行为后,对该电厂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303万元、并处4倍罚款5213万元的处罚。这一案件产生了巨大震慑作用,至今没有再发现类似环保电价违法现象。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了“福建省加强检查力度,重罚造假企业”的肯定。
二是强化工作督查指导。目前,福建省物价局正在对去年出台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的意见》开展阶段性评估,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对各项节电环保价格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督查,督促落实未完成的任务,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
三是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制作了专题宣传片《担当?物价人的光荣与梦想》,展示价格部门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主动融入、敢于担当、勇立潮头的精神风貌。宣传片引起了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的深度关注,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政府网、福建日报等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做了宣传报道,许多地方政府门户网站都做了大量转载,并引发了广大网民的热议和关注,使节电环保等绿色价格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为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福建省物价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