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物价局举办纪念《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普法知识讲座,邀请厦门大学法学院游钰副教授作“来自竞争的繁荣:《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回顾与展望”专题讲座。
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明镇,省公平竞争审查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召集人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局相关处室(单位)干部职工等到会听取了讲座。
游钰副教授在讲座中重点阐述了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反垄断法在中国的发展概况。反垄断立法之前的法律主要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反垄断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之后又出台了相关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反价格垄断规定》等配套法规、规章。在反垄断法实施方面,十年间国家发改委累计查处各类垄断案件210余件,商务部共审结案件1936件,工商总局立案91起经济垄断案件。
二是经济性垄断规制实践。垄断协议规制方面主要有横向垄断协议(卡特尔)和纵向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主要有不公平价格、掠夺性定价、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拒绝交易、歧视、限定交易等。
三是行政性垄断规制实践。行政性垄断主要表现形式有地区垄断、限定交易、强制限制竞争、制定限制竞争规定等;2016年国务院出台文件全面部署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四是我国反垄断法发展的展望。主要有: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完善反垄断立法,强化反垄断执法、司法,推行竞争文化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