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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三明市局多举措推动绿色发展
2018-08-15 15:26:06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媛

一是推行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价格认定。今年1月,三明市局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开展对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厨余垃圾污水处置成本费用进行价格认定,厨余垃圾运输费用每吨89元和处理费用105元,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专业核算参考,市财政每年支付厨余垃圾污水处置费用275.37万元。处置范围涵盖了三明市区、永安、沙县、明溪、尤溪县,去年五地共处理3.04万吨,根除了地沟油的生产土壤。二是实行加权平均法优化生态资源成本监审。改变以往成本监审按照前三年算术平均成本的传统做法,对自然资源和生态项目成本监审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成本,即前三年分别采用20%、30%、50%的权数,越靠近的年份权数越大,使成本数据更加符合实际,价格标准也更加合理。三明市制定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价格的成本监审即采用该方法,得到了企业和业内外人士的认可。三是试行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绿色金融服务。主动配合环保部门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政策,对接清流东莹化工热心服务,推动其与福建海峡银行签订排污权抵押贷款合同,以有偿获得的排污权为抵押物贷款150万元。该项贷款为我省第一例纯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将“沉睡的资产”变成“流动的资本”,帮助企业破解资金短缺困境,实现企业和环境的“双赢”。四是树立生态理念率先列支生态保护补偿费。为保护三明市饮用水水源地—三元区东牙溪水库,限制其上游区域污染产业的发展,在制定水价中明确每吨0.02元生态保护补偿费,年约55万元补偿当地政府。今年上半年对尤溪县“侠天下”景区成本监审时,已将森林、湖泊等资源保护费以租金的形式列入成本,作为资源补偿费。

  (三明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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