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进一步推进省物价局的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9月19日,省物价局邀请福建省宪法宣讲团成员、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江夏学院法学院兼职教授、省法院法官培训处陈明聪处长作宪法专题讲座。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明镇同志主持讲座,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听课。
陈明聪处长以《学习新宪法 践行新使命》为题,讲解了宪法“为何改”“改什么”“怎么做”。
一是“为何改”,这是由宪法发展的基本规律、时代发展的历史要求和宪法本身的地位作用决定的;二是“改什么”,在坚持党对宪法修改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严格依法按程序、坚持对宪法做部分修改不做大改等四大原则的基础上,从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等十二个方面做了修改;三是“怎么做”,就是要带头尊崇宪法、带头学习宪法、带头遵守宪法、带头维护宪法、带头运用宪法。陈处长的讲座思路清晰、逻辑严密、深入浅出,受到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欢迎。
魏明镇副局长指出,陈明聪处长的讲座为我们更加自觉地学习遵守运用宪法起到了一个很好的抛砖引玉作用。这次宪法修改,把经过新时代实践检验总结的、凝聚全党全军全国人民智慧和共识的,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实践创新的成果写了进去,把新时代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治国理政方略上升为国家意志,使之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指导思想、行动纲领和共同遵循。全局干部职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宣讲团成员陈处长的讲座为契机,更加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更加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更加严格地抓好宪法的贯彻落实,用法治思维谋划价格工作,用法治方式推动价格工作,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