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贯彻意见》文件精神,日前泉州市局等部门决定从市级价格调控资金中安排120.3万元,用于发放2018年重阳节全市4010个特困(低保)重度失能老人(每人300元)价格补贴。发放对象:已经纳入政府特困(低保)失能老人护理补助制度的特困且重度失能老人2334人;暂时未纳入政府特困(低保)失能老人护理补助对象,但处于低保边沿(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在低保人员的2倍以内)生活困难的特困重度失能老人1676人,共计4010人。要求各县(市、区)老龄办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精准把价格补贴款转入到特困重度失能老人的银行卡,原则上不采取现金发放方式。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落实监管责任。(泉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