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春节期间厦门市市场价格平稳运行,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厦门市将于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2月20日,依托全市99家平价商店,执行为期30天的政府差价补贴销售农副产品政策;自2月21日起各平价商店自行停止政府平价销售,不再另行通知。各平价商店从22日起,按照平价商店规范要求积极开展筹备工作,按时启动政府差价补贴销售平价农副产品的工作,及时按照厦门市发改委发布价格更新农副产品售价。各区发改局在启动期间应加强对本辖区平价商店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上报。每日农副产品销售价格以厦门发委通知的协议价执行(即:以市发改委成本监审局提供的数据为依据,蔬菜类低同类市场均价15%,猪肉类低同类市场均价5%,具体价格另行通知)。
2019年第一期政府差价补贴销售蔬菜品种
2019年第一期政府差价补贴销售猪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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