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太姥山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闽价服〔2016〕3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福鼎太姥山景区环保观光车票价试行一年多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福鼎太姥山景区环保观光车票价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太姥山景区环保观光车票价仍维持现行标准,即福鼎市太姥山旅游集散中心(洋里)至太姥山景区环保观光车票价为40元/人次(往返);原景区环保观光车线路(旧游客中心太姥洋至太姥山景区)票价为15元/人次(往返)。
二、景区环保观光车由游客自愿选择乘坐,环保观光车票应单独销售,不得与景区门票捆绑销售。
三、你公司应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好景区观光车票价公示工作,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观光车票价、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此前仍按闽价服〔2017〕193号文件规定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