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市自7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再次下调0.0433元/千瓦时,这是今年以来我市第二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我市已于今年4月1日起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0.0216元/千瓦时,加上本次调价,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共下调0.0649元/千瓦时,全年预计可减轻我市一般工商业用电费用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