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提效,市发改委联合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印发《莆田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并联审批机制,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实施细则》要求,发改部门作为我市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牵头部门,要与各相关审批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实行“一家牵头、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一份指南”的审批新模式,共同推进该阶段会商联审、并联审批等工作。对涉及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7个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事项进行并行并联审批,推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信息共享”,该阶段审批总时限控制在8个工作日以内。
此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各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将汇集成“一份指南”,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主动引导项目业主开展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全流程办理,推动审批方式由“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