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罗茂松)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帮助老区村民脱贫致富,近年来,我省加大对苏区老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2015年共下达补助资金8.44亿元,比上年增长20.3%,今年已提前下达苏区转移支付资金4.9亿元。 据了解,目前我省经认定的老区村8435个,占全省建制村总数的51%。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原因,老区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全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部分老区村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根据我省政策,省里确定的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中老区村要占70%以上。2004年以来,省里确定的四轮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共892个,其中老区村711个,占79.71%。对欠发达的老区村实行省直部门挂钩、干部驻村、资金捆绑等综合措施,集中力量实施一批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建设、民生工程项目。至2015年,我省52个县(市、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按照西部地区政策执行。 今年,省民政厅对第四轮的省定扶贫开发重点村优先资助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对每个省定扶贫开发重点村中的老区村,从老区扶贫建设资金中给予1个以上项目扶持,每个项目按不少于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