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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公安发布3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信息登记通告

2022-05-11 15:39:55 作者: 黎臻懋 林莹芳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清5月11日讯(记者 黎臻懋 见习记者 林莹芳)日前,福清市公安局发布3则关于登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信息的公告,提出涉案的集资参与人尽快到福清市公安局进行登记,并强调公告截止日仍未前来进行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公告一:

福清市公安局关于登记“陈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信息的公告

目前,福清市公安局正在侦办“陈平(福清中信先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查清全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请涉及本案的集资参与人尽快到福清市公安局进行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二、登记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及地址: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联系人:卓警官、卢警官,联系电话:0591-85195298,0591-85195297。

三、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

1、集资参与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2、参与集资的原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借条、协议、合同等);

3、相关汇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可供登记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登记期限截止后未到我局登记情况的集资参与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福清市公安局

2022年5月9日

公告二:

福清市公安局关于登记“林陈斌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信息的公告

目前,福清市公安局正在侦办“林陈斌(汇中普惠信息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负责人)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尚未登记相关案件情况。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请涉及该案的集资参与人尽快到福清市公安局各辖区行政派出所或经侦大队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二、登记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各辖区行政派出所;

2、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卢警官、周警官:0591-85195292、0591-85195298。

三、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

1、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报案表;

3、认购确认书等复印件;

4、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5、可提供登记的其他证明资料、证件和复印件等。

本公告截止后未到我局登记情况的集资参与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请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福清市公安局

2022年5月9日

公告三:

福清市公安局关于侦办的“欧厚凤、欧厚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福清市公安局正在侦办“欧厚凤、欧厚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福清市公安局进行登记。为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集资参与人尽快到福清市公安局进行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止。

二、登记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福清市公安局龙田派出所(福清市龙田镇龙旺路8号),王警官:15960112922、林警官:15659771561。

三、登记工作需提供信息资料(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

1.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集资(借条、协议、合同)原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汇款凭证原件(银行流水明细)和复印件;

4.登记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证件和复印件。

公告截止日仍未前来进行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福清市公安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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