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消防、蓝天救援队协力防汛抗台 共守平安
2024-07-26 18:55:52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李若泓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福清7月25日讯(记者 李若泓)连日来,为全力做好防御台风“格美”各项工作,福清消防救援大队与蓝天救援队枕戈待旦,全力准备。 福清消防救援大队抽调精干力量在福清市应急指挥中心设立应急小组,对每一起警情进行密切跟踪、分析研判和信息汇总,为市防指的决策提供“第一手”有利信息和数据参考。24日晚,福清消防救援大队派出10个水域救援编组,在市政府、凯景江山府、福百路清荣大道交叉路口寺庙、交警大队、镜洋派出所、融侨大酒店、龙山加油站、镜洋镇波兰村、一都镇政府等易涝地段驻扎,携带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绳索等设备,24小时执勤备战,高度警惕,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警情。期间,福清消防救援大队还预备了8支机动力量编组,以应对因台风带来突发的次生灾害。 作为另外一支重要的救援力量,福清蓝天救援队队员在福清市应急局指导下,前往例如东门、利桥古街等老城区的地势低的街道社区,劝说店主休市避灾,并将冲锋舟安排在各个点位,确保需要救援时能够及时赶到。蓝天救援队认真总结并吸取了2023年台风“海葵”的经验,坚决实行24小时三班倒制度,提前与各社区负责人建有微信群共享灾情,并派去救援队队员驻扎。救援队每一辆救援车上都配有破拆器、油锯、绳索、救生衣、救生圈等应急设备和物资,方便及时就地解决险情,解救被困群众。 提醒 1.如果您台风天在雨水中行车熄火,请不要惊慌。 2.熄火后不要二次点火,及时切断电源,保持车辆处于断电状态。 3.若是水没有超过车窗,应当打开车窗,尽快下车。 4.若是水没过车窗,车门无法打开,可以用尖锐物品,如驾驶位靠枕下端、破窗器等敲打车窗四角。 5.车辆尽量不要涉水,避免熄火 |
相关阅读:
- [07-26] 福清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Ⅱ级
- [07-25] 福清市委组织部在防汛防台风一线考核干部
- [07-25] 福清:党员领导干部深入一线 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 [07-25] 福清25日11时5分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