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00元能删除开房记录? 福州警方:此事或为诈骗
2014-07-15 07:22:2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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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开房记录属隐私泄露或被追责 对于所谓的“调查公司”的行为,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马艺宾律师介绍,若真有此事,可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马律师说,个人通讯记录、住宿记录等都属于公民的隐私权内容,未经公民本人许可,禁止他人非法获取。 此外,马律师提到,收钱删开房记录的行为,行使了侦查权。侦查权是指国家侦查机关以及侦查人员为实现侦查目的,依法定程序,运用特定侦查手段开展侦查活动的权力。侦查权只有国家强制机关依法享有,且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行使侦查权。任何公民、个人、社会团体不得私自“侦查”或者行使“调查取证权”,非法获取他人信息,侵犯他人权利。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认为,上述服务若真的存在,就已经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扰乱了社会秩序,如果泄露信息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丁副教授还指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所规定的“情节严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判断:一是获取信息数量较大,或是获取信息次数较多;二是利用所获信息从中获利,数额较大;三是获取信息后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并对公民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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