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民房私宰70头生猪 男子涉非法经营罪被起诉
2014-08-06 09:45:3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8月6日讯 长乐男子蒋某某在台江区瀛洲街道租赁民房,在该民房内私自屠宰70头生猪,获利两万元。日前,台江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蒋某某提起公诉。 2013年2月开始,蒋某某在租赁的民房内私自屠宰购买的生猪,到当年6月初,他共私宰了70头生猪,金额为12万元左右,获利两万元。2012年6月到2013年6月,蒋某某在长乐的一家养猪场购买了302头生猪,并将其中的232头卖给一名潘姓男子。 2013年6月3日,民警在蒋某某租赁的民房内查扣10头未屠宰的生猪。6月5日,蒋某某被刑拘。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杨舟) |
相关阅读:
- [ 07-24]“边民”董如彬因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一审被判6年零6个月
- [ 07-22]男子非法经营香烟 一审判刑6年处罚金15万元
- [ 07-10]漳州:非法经营道路运输被判刑 属全省首例
- [ 07-01]网络大V董如彬涉嫌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受审
- [ 06-17]广东破获最大非法经营“六合彩”报纸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