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前几天,出租车刚到检测站进行气罐年检 东南网8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张志宏 见习记者 夏雨晴 黄启鹏 文/图) 自己的出租车在做完液化气瓶的年检后,才使用一天就出现了爆燃,除了司机外,还导致两名乘客被烧伤。(详见:燃气出租车爆燃 3人被烧伤) 现在对车主老潘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搞清发生爆燃的原因。但昨日他奔走多个部门后发现,这起燃气出租车爆燃事故在全省算是首例,而对燃气车辆爆燃事故的鉴定,仍处“真空区”。 不属交通事故 交警不能鉴定 昨日,在燃气的士爆燃事故中烧伤的三人依旧在医院治疗,病情稳定。 在垫付了4500元的医药费后,出租车车主老潘和负责气瓶年检的吴先生开始有些沉不住气了。老潘了解到,这起燃气出租车爆燃事故在全省算是首例。 “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能不能理赔?”担心之下,他们来到出租车投保的英大泰和财产保险公司进行询问。 保险公司的何姓工作人员告诉老潘,在保险进行理赔前,他们必须出示相关部门的认定书。“对于乘客和司机医药费的理赔,需要警方开具一张证明,表示爆燃是意外事故造成的,而不是人为的;对于车辆损伤的理赔,则需要交警指定委托一个鉴定机构,对车辆情况做出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保险公司就可以进行理赔。” 然而,当老潘向走访的多个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后,却被告知,燃气的士爆燃并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无法指定机构进行车辆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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