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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住改商” 福州融汇江山小区收双倍物业费

2014-11-27 07:54:37 郑靓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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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见习记者 郑靓)

关注理由 住户物业费是每平方米1.75元,“住改商”的入驻公司为何是3.5元?昨日,福州融汇江山小区一公司员工黄小姐致电95060称,她怀疑受到了物业的不平等对待。对此,融汇江山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根据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颁布的相关法规,可以对“住改商”入驻公司收取双倍物业费。

小区“住改商”,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也给小区带来不少安全隐患,市民对此怨言颇多。据悉,目前福州执行了3年的“住改商”禁令仍未松绑。但记者走访福州多个小区发现,租用住宅单元做办公或经营场所的公司企业仍不少。

收双倍物业费 并不是乱收费

“一栋楼里,住户的物业费是每平方米1.75元,而入驻企业的物业费,却要收3.5元。”福州融汇江山小区内一公司员工黄女士说,今年7月起,物业开始向小区内“住改商”的企业征收两倍的物业费。对于物业的“区别对待”,黄女士感到不理解。

对此,融汇江山物业管理公司经理陈先生称,征收高额物业费,是依据《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的。该细则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颁发,第十三条明文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依法改作写字楼的,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该住宅的2倍确定;依法改作其他用途的,其物业服务费标准按该住宅的2.5倍确定”。

而根据《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融汇江山物业作为一级资质物业公司,对于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所收取的物业费,定价标准在1.32~1.76元/㎡之间。因此,陈经理称,物业并不存在乱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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