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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最快17个工作日放款

2015-01-29 07:02: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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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紧急情形应立即组织维修

据了解,发生上述紧急情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按照应急维修程序组织维修;未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按照应急维修程序组织维修;未聘用物业服务企业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村)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村)居委会(以下称“申请人”)需要按应急维修程序和流程申请。

受理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紧急维修分摊资金明细表、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书(含审价报告、监理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人数未超过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的,受理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发函要求一次性划转资金。

最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转到位。

5万元以下维修资金核准权限下放

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部署,已将5万元以下(含5万元)维修资金使用核准权限下放到各区,将实现由集中受理变为就近就地受理,使物业企业和居民群众可在属地区房管部门申请。此举将极大便利业主的申请受理。

目前,市房管局正在组织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布线、各区相关人员培训等下放衔接工作。其中鼓楼区已经下放到位,正式受理办理,其余城区正加快准备工作步伐,计划2015年春节前后对外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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