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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空气质量力争“保十争五” 扬尘源将在线监管

2016-03-15 07:54:36 何佳媛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15日讯 (福州晚报记者何佳媛)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率先建成空气质量达标先行区,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福州、厦门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保持在前十位力争前五位。

福州建成区明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水、空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2%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下降至8%以内。

《意见》要求严格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生猪出栏总量控制指标,在可养区内建设生态养殖场、养殖小区,关闭拆除规模以下未达标排放的养殖场;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连通,解决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断头问题,内河沿岸排污口实现全截污、全治理。

全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020年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其中福州市、厦门市建成区于明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明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

《意见》提出新(扩、改)建工业项目的能耗、产排污指标均应达到或优于国内先进水平,实行环境质量和减排总量双控管理制度,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最大限度消减存量污染,腾出环境空间;建立环保重大项目库,推动实施水、大气、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危险废物处置工程、生态保护工程、农村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等七大工程体系,以项目带动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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