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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5月起实施 榕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增还是减少了

2016-03-15 11:08:09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 5月1日起,“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这次“营改增”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那么,二手房交易环节的“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对市场又有什么影响?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

营改增将有哪些变化

营业税是指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今年2月22日起,财政部、国税总局、住建部联合发文,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作出调整。即: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时,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记者从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了解到,目前福州市二手房营业税的税率为5.6%。原则上是卖方交,但实际交易中,卖方都是实收,这部分的成本会转嫁到买房者手中。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将改为增值税征收。”双安房产总经理郑爱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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