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7月20日讯(记者 孙漫)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情况监测,今年10月1日前,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规模以上房建工程施工工地,应至少配备安装1台PM10、PM2.5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上传监测数据,明年7月1日前逐步扩展至五城区范围。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整个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按照分步推进的原则,分为2016年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安装阶段和2017年全面安装阶段。“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或施工周期大于6个月的房建工程按规定都需要安装,不含市政道路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这位负责人说,在线监测设备顶端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设备安装位置与基坑或房建主体结构水平距离不大于10米,且应在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范围内。在线监测数据将接入全市统一的监管平台。 |
相关阅读:
- [ 07-20]福州将在线监测房建工地扬尘 主要监测PM2.5等
- [ 07-04]福州城区雾炮车上路 喷出水雾对付拆迁工地扬尘
- [ 05-19]福州五四北一拆迁工地 上午刚督查下午又扬尘
- [ 04-24]厦门海沧气象南路针对扬尘出新招 裸地变成荞麦田
- [ 04-20]扬尘治理为码头“洗澡” 厦门下一步推广岸电改造
- [ 03-31]2020年京津冀PM2.5将降25% 北京下降指标待下达
- [ 03-23]“京津冀”三地领导齐聚博鳌 共商“治霾”大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