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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餐骑手“火热”中藏隐忧 无视交通安全维权意识淡薄

2016-08-06 08:16:07 蒋雅琛 吴隽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忽视人身保障维权意识薄弱

这样一份让众多送餐员情愿忽视或无视交通安全的工作,在人身安全方面又能为他们提供哪些保障呢?

“我们先干一段时间,然后一批一起去公司签合同。”某外卖配送公司一名薛姓送餐员告诉记者,他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给他们购买了意外保险,但他并不了解具体保额,同时公司并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保。“有意外险,但具体情况要问公司,我也没细看过。”在另一家外卖配送公司工作的送餐员小马告诉记者,固定员工与公司签订用人合同,没有医保等保障,更不要说工伤保险。

像小马这样对保障“不在意”的送餐员并不是少数。“不是有交商业保险吗?其他保险我不懂,只要能按时拿到工资就好。”“蜂鸟配送”工作人员小王如是说。

律师:

不给送餐员办社保违法

福建亚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锋表示,社保是退休后每月发放的常态社会保障,是员工的基本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必须缴纳。企业和个人签订了用工协议,发放工资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视为违法。意外险则是公司避免车祸之类伤害的偶发性保障,出资人是公司,投保人一般是员工。

至于企业能否扣除快递报酬,孙文锋表示这涉及到几个问题。首先,这个制度属于公司规章制度,若未经员工确认是无效的;其次,还要看这个制度是否合理。比如制度中规定了超时赔付,则要看这个时间限度是否符合行业规范或常识。此外,这个制度如果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扣除后劳动所得低于最低工资,也应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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