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赵杨)用了1年多的手机号,突因“高额欠费”停机,福州一市民查询后发现,自己76元/月的套餐竟被人改为596元/月的套餐,月初扣款时产生高额欠费。“我没改过套餐,也没接到过任何短信通知或提醒!”该用户向运营商投诉,要求恢复低价套餐,并赔偿损失。运营商表示,套餐可恢复,但已产生的资费无法赔偿,并否认更改个别用户套餐获利。目前,12315已介入调解。 用户:未尽告知义务 运营商应负责 福州市民张先生说,8月2日他接到运营商的“停机通知”,原因是“高额欠费”,之后手机便无法拨打电话。张先生随后通过支付宝充了140元话费,但仍是停机状态。 号码用了1年多,平时的电话、流量并不多,为何突然产生高额欠费?张先生一查才发现,7月3日有人变更了他的资费套餐,76元/月的低价套餐被改成596元/月的套餐。本月初,仅套餐费就多扣520元,因此产生了“高额欠费”。 “谁改了我的资费套餐?”张先生说,手机一直在自己手上,变更套餐不是他本人操作的,他也没接到任何短信通知或提醒。张先生认为,运营商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才导致高额资费产生。他随后向运营商投诉,要求为其恢复低价套餐,并赔偿损失。 运营商:套餐通过APP变更 或因用户泄露密码 昨日,运营商表示,张先生的低价套餐可以恢复,但无法赔偿已产生的资费。工作人员表示,7月3日张先生的套餐发生变更,并非通过营业厅进行的,而是在网上营业厅APP上操作的。张先生随后查询自己手机上的网上营业厅APP,也确实查到了套餐变更记录。 对此,该运营商福州分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可能是张先生不小心泄露了自己的网上营业厅密码,“没有密码,就无法变更套餐”。该人员还表示,此类投诉比较少,该公司也不会通过更改个别用户套餐获利。 对于运营商的态度,张先生并不满意。他认为,运营商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变更套餐是其本人所为,就应赔偿其损失。目前,他已投诉至12315。 □相关链接 工信部曾发文要求:网上营业厅业务 应及时告知用户 2012年,工信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电信用户通过电信业务经营者网上营业厅、短信定制等电子渠道办理电信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过短信、电子邮件、页面窗口等方式,清晰、明确告知用户所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生效日期和服务时限,并告知用户是否办理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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