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参加驾考培训。 福州新闻网3月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文/摄)3月1日起,我市运管部门公布驾培新规,每辆教练车每月限定招生由4人降为3人,同时在训人数由25人降为20人。目前新规已执行8天,部分学员担心名额收紧会引起学车费上涨,部分驾校质疑新规的法律依据,认为干扰驾校的自主经营权。记者昨日连线市道管处驾培科,针对部分市民关心的问题释疑。 核定培训能力缺乏法律依据? 运管部门有权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市道管处驾培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核定招生能力和规模,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福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对驾培机构发展规模实施调控;2016年福建省运管局下发《关于规范我省驾培机构培训能力核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要科学核定培训能力,合理确定招生规模,积极引入奖惩手段,强化配套保障措施等。 该负责人透露,在新规出台前,驾培科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充分论证,并邀请全市82家驾校召开行业大会,有81家驾校投了赞成票,仅一家驾校表示反对。 每车每月3人如何核定的? 以去年数据为基础基本达到供需平衡 这次新规,教练车的培训能力和招生规模都有所下降。一些驾校质疑,每车每月3人的核定数量,是否经过科学合理的测算? 该负责人介绍,他们是以去年参加驾考的总人数和教练车辆数为依据,对今年的培训规模进行预判后核定的。他举例说,去年全市参加考试人数为19.2万人,教练车5762台,平均每台教练车培训34人。如果每车每月核定招生3人,乘以现有车辆数,总数已达到18.8万人,基本达到供需平衡。 多出来的指标怎么办?驾培科制定了奖励制度来分配,考试合格率、综合排名高的驾校将额外获得培训指标。 新规规定,按照驾校级别(一级80台以上、二级40台~79台、三级20台~39台),综合每月考试合格率,对每月排名前10的分别予以奖励。其中,排名第1名~5名的,按其上个月科目四合格人数,分别奖励培训指标的10%、20%、30%;排名第6名~10名的,分别奖励培训指标的5%、10%、15%。连续两个月排名前5的,在原有奖励比例上再提高10%,期间合格率排名未进入前5名的,则重新核定。 “这样测算下来,总量是基本不变的,不同的是在驾校内部根据能力和质量进行了重新分配。”该负责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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