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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童受侵害 检方司法救助争取到3万元救助金

2019-02-15 15:39:08 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2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黄静)女童阿花(化名)遭到陈某某的威胁被性侵,虽然陈某某之后受到法律制裁,但是阿花身心受到重创,且她的家庭生活困难。日前,仓山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阿花及其家庭争取到3万元救助金,并邀请心理咨询师帮助阿花逐渐走出阴影。

2018年初,陈某某采用言语威胁的方式,性侵了年仅9岁的阿花。陈某某之后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但是没有向阿花及其家庭作出任何赔偿。

经办检察官走访时发现阿花的父亲已过世,母亲打零工维持家庭,生活很困难。阿花在案发之后,性格变得孤僻,害怕与人接触,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仓山检察院根据该案的特殊性,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日前,为阿花及其家庭争取到了3万元救助金,暂时缓解了阿花一家的生活困难。

此外,检察官还请来心理咨询师对阿花进行心理辅导,使她慢慢走出心灵创伤的阴影,融入正常的生活。

检察官说法:《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明确规定了检察院应当予以救助的七类具体情形,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救助的方式和标准、救助工作的具体程序、救助资金保障和管理,以及救助工作中违法责任追究等,涵盖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主要方面。救助申请应当由救助申请人向办理案件的检察院提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救助申请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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