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侯法)近日,闽侯法院在市中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闽侯首例涉黑案件,被告人黄某銮等23人涉及52起犯罪事实,涵盖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17个罪名。 据公诉机关指控,黄某銮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获取控制多个经济工程项目,投资经营多家工厂,开始了“以商养黑”“以政护黑”“以黑养政”的犯罪道路。2010年被告人张某昌刑满释放后,黄某銮将其收入麾下,逐渐形成了以黄某銮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黄某、张某昌为主要骨干,被告人叶某锋、程某耀等23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黄某銮还违规发展党员入党,操纵村党支部支委选举,拉拢党政干部;利用强势地位承揽村内大大小小工程,操控工程行业,并长期在多个县区操控赌场放贷业务,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通过有组织地暴力讨债,造成多数欠债人因无力偿还高额利息被该团伙成员威胁、殴打;在公共场所公然纠集上百人持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称霸一方形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安定稳定的社会生活秩序。 据介绍,该案庭审历时5日,部分闽侯县干部群众参与了庭审旁听,闽侯法院将在依法审理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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