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地方直接发行政府债券试点的地区,发债所筹资金将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
目前,全国保障性住房品类较多,总体分为购置型保障房和租赁型保障房。对于社会资本介入购置型保障性住房领域,通常由企业先行垫资施工建设,而后再通过政府对房屋进行销售实现回款,其模式较为清晰。不过,对于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为主的租赁型保障房,由于其不能销售,社会资本如何介入,并确保投资安全和微利回报,还尚未有明晰的模式。
企业期盼规定
对于政府鼓励社会资本介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表态,多数开发企业十分认同。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告诉记者,目前调控之下,房地产市场竞争压力巨大,而保障性安居工程由于是政府主导,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可以确保参与企业的微利,所以对当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失为一个选择。
“绿地集团在全国的六个城市参与了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开发,在上海也有两个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在运作,我们强调的是高品质、高技术标准的完成保障性安居住房的建设。”张玉良说。
记者了解到,绿地集团在全国各城市参与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购置型保障性住房和旧区改造、动迁安置。绿地集团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代表性,万科在与河北省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主要采用的方式就是代建。而绿城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参与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也以旧区改造和购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
张玉良承认,由于在租赁型保障性住房企业和社会资本如何介入方面没有明确的模式和规律可循,所以这“是个问题”。他希望在细化的相关规定中,对于社会资本如何介入公租房、廉租房等租赁型保障房,能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或指引。
“除此之外,还希望政府能够加强监管,社会资本介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开发和建设,应该从大、中型企业开始,以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张玉良向记者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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