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三房产转到养子名下 老妪要房产遭拒

house.fjsen.com        2012-04-19 09:36       胡倩 郑瑞卿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过户费高

养子说没必要花冤枉钱

而黄阿姨的养子告诉记者,之前养母只是提出要一套房子居住,一套用来出租,用出租房子的钱养老。当时,他答应了。后来不知怎么的,母亲又提出,其中一套房子要写上她的名字。

养子严国政认为,母亲年事已高,房子过户需要花一笔不小的手续费用,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加上自己膝下也有一双儿女要养,他想把房产留给自己的儿女。

不过,严先生最后表示,会考虑老母亲的要求,尽量完成老母亲的心愿。

律师说法

可出示房产共有人证明

福建闽隆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称,早期农村土地用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虽然登记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会将户内共同居住的人都登记在内,这些人也是房产共有人。阿婆应该证明自己是共有人,就可以去找拆迁方反映情况,要求不能全部登记在其养子名下。

另有律师介绍,一般来说,老人去世后,遗产首先会有四分之三是归伴侣的,剩下的四分之一才归子女。如果黄阿姨可以拿出有效的证据,她是可以要回四分之三的遗产的。

责任编辑:房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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