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承认:没有预售证售房是事实
了解业主们反映的情况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该项目开发商“万宁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太阳河温泉花园是万宁市重点建设项目,其公司确实在09年底与太阳河温泉花园业主签订了认购书,收了的房款,但公司也早已向房管部门提交了预售证申请材料,而预售证迟迟下不来,是因为房管部门的内部原因造成了拖延。同时,这位负责人称:“房管局已经在批我们的预售证了,我们也准备通知销售部5月份便可签合同。”
有了这位负责人的坦诚证实,该楼盘在无预售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售房无疑是事实。而且,违规售房2年后仍然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三十九条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如果万宁市房管部门如果严格执法并及时查处的话,可以没收开发商当时违规售房的全部所得,并处以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万宁房管部门:项目没申请过预售许可证
一听记者询问太阳河温泉花园的预售许可证,万宁市房管局副局长李健立即肯定的对记者说:“该项目并没有提交过办理预售许可证的申请”。
这个答案与开发商的说法可谓是大相径庭!
太阳河温泉花园项目实际上连预售申请都未曾提交,那么,是否就能够认定该项目属于违规售房并采取处罚呢?对此,李健副局长回应:“业主们可以先把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等材料收集,并提交给房管部门进行调查,没有调查核实便不能认定其违规”。而被认定确属违规售房的开发商,李健副局长也表示,房管部门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南海网-地产海南点评:
遏制违规预售监管须严配套措施须得力
无证预售,似乎已经成为海南当前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一个顽症现象。南海网-地产海南披露的万宁太阳河温泉花园的案例并不是个案,不少房地产企业为了解决资金短缺的困局,不惜违规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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