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面积曾遭行政处罚
王佳红介绍说,开发商此举违反了项目原有的规划,实际上也因此受过相关部门的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委托律师从北京规划委获得的一份《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海)规行决字(2010)第0002号],内容显示,2010年11月23日,北京规划委向恒盛欧洲公馆开发商恒盛阳光鑫地(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开出了一份额度超209万元的罚单。
对于处罚的原因,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解释说,恒盛阳光鑫地(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6日在北京海淀区玉泉路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恒盛欧洲公馆1号、3号住宅楼,合计总建筑面积为52503平方米,主体结构符合规划批准要求,但因外装修外挂石材超过设计标准,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第3.0.22条的规定“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造成1号住宅楼超过批准面积864平方米,3号住宅楼超过批准面积1130.12平方米,总计1994.12平方米。“以上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违法建设”。
北京规划委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六条规定,恒盛阳光鑫地(北京)置业有限公司被罚款209.3826万元。
项目负责人不认同违规说法
实际上对于违规增面积的行为,恒盛阳光鑫地(北京)置业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也予以正面承认。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一份北京规划委在下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前,向恒盛阳光鑫地(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瑞君调查相关情况的询问笔录。这份询问笔录内容显示,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近半个月前的2010年11月5日,在北京市规划委海淀分局513室,北京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一位名叫柴晓龙的行政执法人员就恒盛欧洲公馆违规增面积一事,向恒盛阳光鑫地(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瑞君质询,马瑞君回答称,恒盛欧洲公馆在施工过程中,基本上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证上的批准内容施工,比如楼栋的层数、高度等皆符合要求,但在外装修方面存在变动,导致多增面积1994.12平方米。同时承认,外装修的变动未获得相关批准,因此“愿接受处罚”。
然而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恒盛欧洲公馆项目负责人汪南却不认同违规的说法,她认为,当时只是开发商没有及时去备案,导致规划部门在规划审查中出现了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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