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房产> 福建 > 正文
福州购房者想联合商业贷款 专家建议关注三大问题
m.folksfolks.com 2012-06-08 09:27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读者反映:近日,市民王先生在市区看中了一套房子,但是苦于房子的贷款总额太大,想和朋友采用联合贷款的方式。

“虽然说联合贷款可以减轻压力,但是毕竟买房子是大事,这样的操作模式会不会存在什么风险?银行方面会不会不批,我又该如何规避这些风险?”王先生很疑惑。

专家建议:针对王先生的这种情况,记者走访了银行及相关专业律师进行了解。

中国建设银行杨桥分理处的信贷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即使是两个不认识的人都可以合资或共同贷款买房,福州大多数银行目前都可以申请此项业务,在申请贷款时写上双方的名字,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单身证明、工资情况等常规资料就可以办理。

而对于如何规避风险这方面,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卢锋奇律师认为,联合贷款购房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将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三大方面问题。

NO.1明确房子的共有产权登记

由于共同贷款购买一处房产,一般情况下,会以共同买受人的名义签署买卖合同,但也存在一些,比如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由代表单独签订合同的情况,但考虑到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在遇到纠纷时可能无法得到法律保障,建议联名购房的全体出资人申请登记上出资购房共有人的名字或办理共有产权证。

NO.2弄清联合贷款人的经济状况

因为共同贷款,房产将属于两人共有,所以出资方的经济情况有必要进行了解。防止因为产权证上的另一位业主的债务等问题被第三方查封,必要时应在合同中补充约定当一方出现债务问题涉及到房产时的解决方式。

NO.3房子租赁、转让、收益等须严格约定

由于共同贷款人对房子共同享有所有权,所以任何有关房产进行抵押、租赁、转让的行为,应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建议签订一份协议,对房产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分配等作出详细的规定,避免日后出现纠纷。(记者刘畅)

责任编辑:蔡意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