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卖”公摊地 业主蒙鼓里
□律师说法
若能证明是公摊地协议无效
“如果这块地是公共用地,使用方只需要和市政部门协商即可。”昨日,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卓律师建议,小区业主可到规划部门查询,如果确定这块地为业主公摊用地,那么业委会的做法就违规了,“必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超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决定公摊用地的使用。”卓律师表示,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单个业主也就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业委会签订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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