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楼市微调的新政问题。
其实房地产的宏观调控里面,最主要的内容也往往被人忽略,这个调控原来是国四条,不是一条,这里面特别强调的:第一,要增加土地供应量,以解决供不应求的问题,防止地王;第二,商品房要加大投资,增加产出,用增加供应量的办法,来抑制过快上升的房价;第三,保障房建设,要行使政府的职责,要多建保障房,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第四,在商品房和保障房一时不能应市的情况下,在某些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临时性的措施,在一定的时期内,抑制、限制购房的套数。
国四条讲的是某些地区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在一定的时期内限制购房,但现在人们把这个限制购房就当成了调控的全部。甚至一些地方讲的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也只是讲的这一条。所以在一些地方搞的房地产调控实际上已经偏离了当时的国四条所确定的基本方向,只把房地产调控理解为限制购房,那么我们到底还要不要走向市场经济?本来我们在十四年前所推崇的房改,已经使得住房建设走向了市场经济,后来因为主管部门的疏忽,多年没有建保障房,现在国家又想把保障房这块建起来,等到保障房大量产出之后,还需要限制商品房的销售吗?
我们不能够总在住房制度上左右摇摆,要不就一套保障房不给建,要不然就是直接用保障房打压商品房,你建保障房的时候,你抑制商品房干什么?临时性的打打麻药,防止市场这时候抢购,那还可以理解,医生打麻药的目的是为了治病,你赶上个笨医生,他手慢,就得再补一支麻药,叫延续限购令;你赶上一个坏医生,他光给你打麻药,不给你治病,就把你药住了。所以现在持续限购已经在各地引发了很多不良后果,更不要说做手术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大小城市的病情也是不一样的。本来并不是说这么多城市要限购,非要扩大限购令。像芜湖等这些房价本来不高的地方都要限购。像芜湖说要解套,这么多的企业纷纷打压,芜湖不如扬州,扬州有虎气,说我就是为了精准修,人家扛住了。我们且不说有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这个具体的利益关系,我们就光说对于成本方式上面来说,慢慢的供应量增加了,市场萎缩了,供求在一定的时间达到了平衡,甚至是供过于求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继续打麻药呢?
当然我们也要考虑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是地方包括建保障房在内的一系列民生工程、惠民工程的重要资金来源。如果在保障房这个体系基本建立以后,为什么我们要限制商品房的价格,特别是要限定豪宅的价格呢?豪宅可以卖的更贵,豪宅可以交更多的税,因为这些土地卖的更贵,所以地方政府就能够拿出钱来建更多的保障房,这本来是一个劫富济贫的东西,卖豪宅的人他也愿意,又没有损伤他什么,买豪宅的人也愿意,这些为什么一些媒体,特别是中央的媒体要下这么大的力量打压豪宅呢?他们对保障房却不大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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