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三
如何防范骗租骗购现象?
要杜绝骗租骗购现象,家庭财产收入审核尤为关键。陈震宙委员关注的恰是这方面的问题,他问民政部门:如何开展申请人家庭资产、收入审核工作,以准确核定供应对象?
省民政厅: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中,各市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并公布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准入标准。
具体由民政部门牵头开展核定。申请人向街道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接到书面申请后,入户、发函各方面征求意见(一审),公示结果报给住房保障部门(二审),民政部门(三审),提请公安、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核查资产相关信息,保障部门将全面核实、公示,即三审两公示。
聚焦四
配套设施如何更完善?
有些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偏远,户型设计不合理、学校、医院、公交、超市等配套设施不齐全,生活不便,建成后难以入住。王健委员对此提出询问:如何使建设项目布局更为合理,周边配套更为完善?
省住建厅:将做好项目规划和选址,把保障性住房项目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城市人口和就业岗位分布、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布局原则,尽可能选择区位好的地段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
此外,加大在商品住房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按照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10%、棚户区改造项目不低于5%配建。
同时,加快配套设施建设,督促各地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着力完善公共服务配套。
聚焦五
如何避免“住得进去退不出来”?
完善的退出机制是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重要环节,退出机制的制定、执行与监督,三者要统一。吴宗华委员非常关心这个问题,他问:目前我省建立了怎样的退出机制?
省住建厅:应退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隐瞒住房和收入状况、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的;二是入住后,家庭住房、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三是使用过程中,出现转租、转借、空置、改变住房用途等违规行为的。
近年全省各地已有一批因不符合保障条件而退出保障性住房的住户。等各种因素而累计实现退出的近3000户。并对骗购骗租保障房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分,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聚焦六
售价租金如何确定?
徐平委员认为,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多是经济困难群体,对保障房的售价和租金比较敏感,社会各界也很关注。为此,他询问:我省各类保障性住房售价和租金是如何确定的?
省物价局: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标准原则上由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并与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