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30日讯 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我省城镇化水平较全国平均水平略高,但同样存在沿海和山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省人大代表、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曹阳提交建议,建议在加快城镇化水平增长速度的同时,要特别关注提高城镇化质量。
建议提出,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城镇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是新型工业化、区域城镇化、社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生态发育过程。要实现我省在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62.5%的目标,就要在大力推进福莆宁、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的同时,对别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城镇化目标,避免部分小城镇脱离具体实际,盲目追求城镇化指标而导致虚假城镇化状况,特别是要重视城市历史的传承和城市活力的延续,避免出现人为的造城运动而违背城镇化的初衷。
建议认为,新型城镇化应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把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合理调整优化城市群格局,促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要着力消除城乡二元差别,以城带乡、以大带小,把大中城市和小城镇联接起来共同发展;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全域城乡总体规划的试点,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科学设置城镇建设标准;完善城镇的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努力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适度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
建议提出,新型城镇化不应有统一模式,而要因地制宜,各自谋求突破。但基本原则都应是以人为本、集约高效,强调土地集约化复合化利用,通过城镇用地布局规划、合理控制城镇用地规模、优化城镇规划设计等途径提升城乡综合承载力。要重视各类开发区与城市建设的关系,探索“产城一体”的发展模式,用产业发展解决就业,促进农民市民化。
记者谢贤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