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的威力并不仅仅局限于二手房交易环节,在沪深两市的房地产上市公司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3月4日,两市对地产板块景气持续性及经济复苏预期的悲观情绪弥漫,导致地产板块集体上演跌停潮,跌幅超8%,超50只地产股跌停;地产股占比较大的深成指重挫5.29%,而沪指也暴跌3.65%,收于2273.40点,创下2010年11月12日以来最大跌幅。
有证券机构分析认为,这主要源自市场对政策信息不确定性所产生的恐慌情绪。目前最大的争议在于尚未公布的实施细则及其执行力度,若严格执行,将会对地产板块及整个A股市场产生显著的影响。
毫无疑问的是,资本市场的震荡意味着市场依旧将房地产业视为经济支柱型产业。面对“国五条”的影响,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将受到怎样的刺激,不同人有不同看法。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宝龙集团董事长许健康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从中短期看,房价会趋于稳定。因为中国房地产政策不是要打压房地产,而是要让房地产市场更健康,让更多人买得起房。同时房地产的发展对其上下游产业链有很好的推进作用,因此中短期会稳定。但长期看,如果过分打压,就不好了。”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贾康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如果合理的刚性需求由于高税率被挤压出二手房市场,那么他们会进入新房市场以满足购房需求,这可能会拉高新房市场的温度。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针对新的国务院调控文件,一周内会有详细的信息解读。而各地方的调控目标需要各地方政府制定并发布,预计3月底地方政府细则将会出台。各地出台“国五条”实施细则,都要以国务院意见为准,不存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先出、上涨相对较慢的城市后出的问题。
和“征税20%”相关的法规
“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