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费“做手脚”作用不大
有中介人士支招说,可提交购买一手房时的契税、装修费、供房利息等发票或证明文件,来降低差额。其中,最容易“做手脚”的就是装修费,可以以大额的装修发票来降低税款支出。真的可以做大装修费来抵扣吗?据记者了解到的实情并非如此。记者王荔珏
温馨提示:
装修费扣除额
最多可占原房价10%
有中介人士向业主教路说,可在装修费用上“做手脚”,以大额的装修发票来提高房屋的初始成本。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中介的此招在实际中其实并不可行。因为根据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其中,商品房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允许扣除的最高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也就是说,当初业主若以总价100万元买入商品房,那么到卖出时,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允许扣除的最高限额也就只有10万元而已。
记者王荔珏
恩爱夫妻办离婚当天就把房产过户
据报道,上海各民政局近日来离婚的人数比平时多了三四倍。其相十分可怜,夫妻们态度认真、严肃,根本不听调解。问:“为什么离婚?”答:“感情不和、性格不合。”当中既有年轻夫妻,也有中老年夫妻。夫妻夫妻,天地之合,千年修来,百年好合。中国是五千年的文明古国,离婚可是很大的事。真正原因只有一个:离婚只为避新“国五条”的房产买卖交的20%的所得税。两套房子,以后卖房要交重税,不如先离婚,一家一房。难怪很多离婚者几乎都是同一天去办房屋过户手续,刻不容缓!
难怪有人痛心地调侃:“生命诚可贵,婚姻价更高,如为避税离,两眼泪汪汪!”
假离婚有隐衷:税太重了!
在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各大城市都出现了为避税而“假离婚”的新闻,不难看出很多夫妻办理离婚是为了房子,不排除卖房后很快复婚。其实这背后实在有难言之隐,有人算了一笔账:一套2001年的市区商品房大概5000元/m2,现在分分钟涨到了3万元/m2,100平方米的房子当年是50万元,现在已经是300万元了,若要交差价250万元的20%个税,就是50万元。而假离婚,办个手续15元吧;再复婚,再15元吧。要50万元,还是要30元呢?
记者也从一些开发商处了解到,就算有人“假离婚”,大部分的原因还是为了卖房之后买新房,“如果不是为了卖房后买新房,仅仅为了逃税,未必会有那么多夫妻俩冒险离婚。”有开发商表示,“虽然20%的个税可能会转嫁到二手房买家身上,但估计在目前政策没有落地的情况下,大部分买家宁愿多给一点,都会要求在合同中注明‘各付各税’,毕竟不是每个买家都愿意承担这么多税费的。”
新“国五条”细则的出台也催生出网友恶搞“结婚誓词”——“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或者富有,健康或者疾病,直至死亡。即使你们因为买卖二手房而暂时离婚、再和别人结婚、再复婚也不离不弃、忠贞不二,就像从来没有分开过,你愿意吗?”新郎:“我愿意!”
多数人不愿以婚姻作赌注
现在确实有些一手房的销售人员甚至会暗示买家用“离婚”换资格。家住海珠区的苏小姐告诉记者,近期她和丈夫去看盘时,因为觉得一些盘总价太高,无法拿出六成首付,就有销售人员暗示他们可以“先离再买”。销售人员的建议是,“先离婚,把目前的房产归在我名下,之后我先生就以单身的名义购买新房,可以获得首次置业三成的优惠。在签订好购房合同办好相关手续后再复婚。”但苏小姐认为这样风险太大,不值得尝试。
胡小姐和先生去年4月在番禺买了一套小三房,但因为先生在去年年底换工作到了珠海,为了有资金在珠海买房,胡小姐只能先把番禺的房子卖掉。“虽然我要求实收,但有意向的买家表示,如果递件后政府要征20%的个税,他们不会承担,宁愿挞定。”最终,赶着卖房的张小姐只用了2天就确定了买家并成交了。胡小姐说,即使实行了征20%的税,她也绝不会为了避税而离婚。记者陈白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