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啸建议,可以把国土和住建部门登记的功能先抽出来,建立一个国家层面的登记机构。“像国税、海关一样,由中央直管。”程啸认为,建立一个专门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所有的不动产登记。
其他专家也认为,正在起草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应该考虑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北京市房地产协会住宅学术委员会委员蔡金水曾表示,要推动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首先要设立一个专门的权威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
目前,土地和房屋是两类最重要的不动产,要确定他们的权利归属,必须依靠登记制度。胡存智曾指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创新和建设,是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三大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之一。
专家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需要身份认证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合。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和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也要求于明年6月底同期建成。“届时从身份认证、信用记录、不动产信息对个人信息进行登记记录,‘房叔’、‘房姐’们也会无所遁形。”程啸说。程啸则向本报记者解释说,比如有个企业,土地使用权在北京,采矿权在山西,要把这些打包抵押,现在需要到两地去办一遍登记,非常辛苦,但将来到一个机构就可以办好。同样,为它提供贷款的银行,要查它的信用状况,对于不动产这一块,只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去查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