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不动产比如土地、房屋等产权的主体很复杂,但是全国统一登记又需要明确产权的归属,因此短期内很多房屋的产权难以确定归属。”马庆斌表示。
在马庆斌看来,没有理顺的利益关系是影响地方政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一方面是国家利益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没有理顺,对地方政府来讲,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平台的设立除了消耗巨大的资金、人力之外,并没有明确的短期利益。另外一方面是在保障登记系统建立中,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这个系统的信息公开到什么程度?谁可以查?以什么目的来查?谁又来监督?在这些问题理顺之前,主体的积极性很难提高。
关于利益阻碍造成的扩围工作艰难,此前,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也曾表示:“房产信息联网技术上没有问题,信息方面成为各种各样的孤岛,主要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有些部门和地方顾及相关利益,存在故意控制的冲动,配套改革就要冲破这种既得利益者的阻碍。”
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的完成被视为全面推开房产税的必要条件。专家认为,应对房产税征收范围进行细化,确定起征点,而起征点要考虑排除低收入人群和房产面积合理的人群。也就是说,房产税的征收无论是按家庭房产总数计算,还是按人均面积测算,都需要家庭房产数量的详细数据作为依托。
联网工作的完成,不仅是推动房产税扩围的基础,2012年年初,姜伟新曾指出,如果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系统建立起来,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
此外,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能陆续对外公布,就可以更加方便地看到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流向,可以有针对性地出台调控措施,控制局部市场异常现象,而不是再像之前那样进行一刀切的楼市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