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市场关注的房企再融资、股转系统扩围方案时间节点、基金公司子公司监管等热点问题,证监会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集中回应。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基金公司子公司的监管工作,明确由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和相关派出机构负责,尚未考虑另行成立部门监管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同时,他指出,目前证监会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股转系统试点扩大到全国的具体方案,待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及时向市场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该新闻发言人强调,我国国债期货和期货市场已经取得长足进步,内外部因素发生了根本改变,并且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诸多措施,将有效避免类似“327”事件及“8·16”事件的发生。
房企再融资将征求相关部委意见
目前,有关房企再融资审核细则制订问题备受关注,该新闻发言人表示,为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证监会前期已与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立并完善了部门协商机制。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对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以及募集资金投向涉及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再融资申请,一律就其用地情况征求国土资源部的意见;对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以及募集资金投向涉及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再融资申请,其商品房开发行为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检查认定的,将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意见。
此外,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在报送再融资申请文件时,应按照证监会相关要求同时提供公司专项自查报告、中介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等相关文件。
基金子公司由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监管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监管工作,明确由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和相关派出机构负责,尚未考虑另行成立部门监管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注重对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强化风险控制,加强违规处罚,注重行业自律:一是加强非现场监控,通过信息统计分析,跟踪了解业务发展合规情况及潜在风险,防止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二是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维护市场秩序;三是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四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制定业务指引及自律规范,推动公司守法经营、规范运作、勤勉尽责、防范风险;五是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监管执法实践情况,及时完善相关监管规定,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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