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现楼顶奇葩:十余水泥柱“撑起”两栋别墅

house.fjsen.com        2013-09-12 16:19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镇政府称要查处

规模与图纸不符有报建仍算违法

石碣镇政府10日通报称,根据石碣镇国土分局提供的资料,该建筑地块是由三块私人用地合建而成,分别为何志根(男,香港户籍)、何嘉桥和胡月英所有,各占地100平方米,均拥有《集体土地所有证》。从刘屋村委会干部了解到,何志根和胡月英是夫妻关系,何嘉桥是何志根亲戚。

镇规划部门提供资料显示,该建筑物属于私人住宅,报建申请人为何志根。该地块具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上的资料显示该建筑报建设计为四层共430平方米私人住宅,设计单位为东莞市鸿科建筑设计室。石碣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建筑物已建了五层,且建设规模与镇规划部门所提供的建设图纸不符。

根据上述调查资料,刘屋沙王路2号建筑物具备合法土地证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由于实际建设规模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建设图纸不符,根据镇规划部门回复,此种情况属于违法建筑。石碣镇城管部门表示,将根据法定程序,对此违法建筑物进行进一步查处。(符吉茂)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